借助智慧消防物聯網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
來源: 作者: 發布時間:2020-04-17 瀏覽量:
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
信息分類: | 文件編號:國辦發〔2017〕87號 | 公開方式:主動公開; |
生成日期:2020-03-24 | 公開時限:常年公開; | 公開范圍:面向全社會; |
信息索取號:-2020-496484 | 責任部門: |
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
國辦發〔2017〕87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《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國務院辦公廳
2017年10月29日
第四章 單位消防安全職責
第十六條 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除履行第十五條規定的職責外,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:
(六)積極應用消防遠程監控、電氣火災監測、物聯網技術等技防物防措施。積極應用消防遠程監控、電氣火災監測、物聯網技術等技防物防措施。